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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南投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(數理及語文)資賦優異學生簡章」第12條,自即日起生效,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
一、為免於誤導學生及家長學術性向資優授課方式可採以集中式,特以再行修正旨揭簡章第12條第2款:通過鑑定之學生將安置於報考學校普通班,且得由學校提出資優教育方案辦理之。
二、請各校確實將修正後簡章於學校網站公佈週知並轉達家長,以維學生權益。
三、檢送修正後南投縣104學年度學術性向(數理及語文)資賦優異學生簡章各乙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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