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校園性平事件,申請人撤回申請後能否再度申請疑義,如附件說明。
有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(以下簡稱防治準則)第23條第5款規定,申請人撤回申請後能否再度申請疑義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104.05.11 [「申請人撤回申請後能否再度申請疑義」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