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105年本縣1月7日國民小學一般智能暨降低入學簡章審查會議辦理。 二、本簡章重要說明: (一)報名資格:國民小學二年級及四年級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。 (二)安置:除安置於光華國民小學資優資源班,本(105)年另增就讀於埔里鎮、魚池鄉、仁愛鄉、信義鄉之學生由學校提供資優教育方案。 三、請各校配合辦理並對上述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加強宣導及公佈週知,以免影響學生權益。